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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来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。本标准可供寻求以系 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使用,从而为可持续发展的“环境支柱”做出贡献。

本标准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,这些结果将为环境、组织自身和相 关方带来价值。

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保持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:

  • 提升环境绩效;
  • 履行合规义务;
  • 实现环境目标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、类型和性质的组织,并适用于组织基于生命周期观点确定的其 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。本标准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 则。

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环境管理。但是,只有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 包含在了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以满足,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。